您现在的位置: 南昌房产网

专家:托人买房过户“出错” 可要求返还购房款

2007年11月21日   法制晚报  

  我家原居住在朝阳区建国里,去年1月,建国里拆迁。拆迁后,我将拆迁款50万元交给表弟,请表弟帮我购房。

  去年7月,表弟用上述款项在东城区演乐胡同购买了4间平房的使用权,但不知为何,那4间平房却落在了表弟名下。

  请问,我现在该怎么办?

  赵世浩法官:公民的合同权利受法律保护。你表弟在使用你给他的50万元购房款购买住房后,并未将所购房屋交由你承租,其行为已侵犯了你的合法权利。

  现在,你可以要求你表弟返还购房款。

相关内容:
08春夏家居趋势发布 [2007-11-20]
浦东4大新市镇规划尘埃落定 [2007-11-21]
教育部发出预警:将排查校内宿舍和校外租住房屋 [2007-11-21]
统一精装修有利有弊 [2007-11-21]
装修套餐背后有阴谋 [2007-11-21]
丰源·天域3期 挡不住的成熟生活魅力 [2007-11-22]
建设部:提高城市雕塑建设总体水平是当务之急 [2007-11-22]
观点:预计明年可能继续升息 不太赞成提前还贷 [2007-11-22]

 

心理影响高过实际 北京加息国内城市整装迎接“轨道经济
解决农民工住房 南昌农民工张信哲的家 时尚的外表包含
打造2006最in空间散热器成家居画板
消费提示:新婚夫妻不要买3空间有限创意无限 17m2三口
200平居室3万8搞定 达到最理瓶瓶罐罐扮靓生活--厨房小玩
娱乐圈10大美女家居图 艳光靓丽的床头设计风格 带给你
施工师傅回家过年春节装修注两会议案集中于税 “提案”
房地产税改是为抑制需求还是敢下狠手家才出色 美女8万玩
三分装修七分装饰 简雅之家“想不到”的异形台灯 惊叹
二手房交易保证服务正式进入中国房地产临近周期性低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