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,市财政局、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联合下发通知称,今年起,在京企业如果为员工缴纳的公积金超过了12%的标准,超标部分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此前本市规定,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0%的幅度内,不缴个人所得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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