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悉,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家庭人均年收入在7871元以下;有中心城区城市户口;无房或自有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以下。经济适用住房将优先出售给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、危房户以及烈军属、劳动模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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